2014年财政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计划

2017-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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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4年财政工作主要情况


    2014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财政体制改革为抓手,统筹兼顾增收、节支、还债、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财收入平稳增长

    受世界经济复苏缓慢和国内经济增速换档,以及房地产调控持续从紧和结构性减负政策等因素影响,2014年全市经济增速放缓,财政收入形势比较严峻。为完成年初既定收入目标,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会同税务部门组织综合治税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2014年财政暨综合治税工作会议精神,强化税收征管,努力培植财源,挖掘增收潜力,财政收入稳中有进、稳中提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41.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增长8.7%(增幅较上年回落2.1个百分点),剔除“营改增”试点改革等造成的减收因素后,可比增长12.9%,完成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可比增长10%)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奋斗目标(可比增长11%)。其中税收收入994.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0.1%,较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财政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此外,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7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6.1亿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72.3亿元,2014年全市财政总收入达2453.9亿元,比上年增长10.3%。

    (二)公共支出凸显惠民

    市本级投入436亿元用于民生及各项公共事业,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76.3%,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完善公共教育体系。市本级投入73.3亿元,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民办教育和特殊教育发展。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小学生每生每学年达到950元,初中生每生每学年达到1550元,全市义务教育在校学生约123万人(含约50万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受益。二是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市本级投入73亿元,提高城乡居民社保基础养老金、城镇和农村较低生活保障标准,进一步完善社保和就业体系。城乡居民社保基础养老金从150元/月提165元/月,惠及城乡居民136万人。全市城镇较低生活保障标准提600元/月,农村标准番禺、萝岗和南沙提600元/月,白云、花都、从化和增城提560元/月。三是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市本级投入41.1亿元,健全医疗卫生体系,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实现医疗保障覆盖我市全体城乡居民。四是支持公共交通发展。市本级投入143亿元,加快重大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市政道路建设,加大对公共交通行业的补贴力度,市民出行更加便利。五是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市本级投入38.3亿元支持“三农”,大力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促进现代农业建设,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我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六是积极支持扶贫开发和对口援建。市本级投入16.4亿元,在加快市内农村扶贫开发并扶助梅州、清远和河源等省内贫困地区的同时,按照、省下达我市的对口扶贫任务,积极筹措资金,对口帮扶新疆疏附县、西藏波密县和广西百色、贵州黔南及三峡库区等地区,有效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三)提振经济积极有效

    主动应对全国范围的经济下行压力,出台一系列稳定经济增长的措施。一是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本级财政投入193.8亿元,加大对城市轨道、铁路、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和农田水利设施、环境保护设施的投入,加快南沙港三期工程、白云机场扩建工程、南沙港铁路、广汕铁路、贵广铁路等增强国家中心城市带动和辐射功能的交通枢纽工程建设,以财政资金投入带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增长。二是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市本级投入133.2亿元,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金融保险、重大装备、商贸会展、节能环保、融资租赁以及总部经济等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推进企业改革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三是加大企业减负力度。全年通过减税清费等措施为企业减负共约285.5亿元,其中:扩大“营改增”试点减负约105.5亿元;落实其他减免税政策减负约160亿元,停征、下调涉企收费标准等减负约20亿元。

    (四)财政改革开局良好

    研究制定了《广州市全面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全面推进以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制度、改进预算管理制度为的7大方面共22项财政体制改革事项,各项改革事项均取得积极进展。一是全口径预算编报体系基本形成。2014年初,将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收支预算连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一并向市人代会报告,实现了涵盖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收支预算均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开创了全国之先河。二是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改革积极推进。制定《关于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由市编办和我局牵头组织实施。印发《广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州市市对区财政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我市财政专项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的设立、分配、使用和监督。三是财政绩效管理进一步深化。出台《广州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率先在国内探索开展“三公”经费绩效评价,组织开展项目自评、部门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各类绩效评价62项、涉及财政资金87亿元,比上年增加37亿元、增长74%,上述绩效评价情况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四是“营改增”试点改革稳步推进。截2014年底,我市已有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以及7个现代服务业、约15万户纳税人纳入试点,税制结构不断优化,打通了试点企业增值税抵扣链条,大部分企业的税负得以减轻。全年入库改征增值税106.5亿元(全口径),同增长36.6%。

    (五)预算管理更加规范

    坚持完善制度与提高执行力并重,加强管理与创新服务统一,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的效能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财政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备。制定印发制度性、规范性文件20份,对财政转移支付、预算绩效管理、政府性债务管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财政投资评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等重要领域建章立制,规范运作、强化监管。二是预算执行管理进一步加强。为避免财政支出“前松后紧”,建立支出进度通报机制。从2014年7月起,每月通报全市109个市本级预算单位的支出进度,并要求支出进度倒数十名以内且达不到序时进度的预算单位向分管市领导作书面汇报。通过采取有力措施,201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年度预算的90%以上,较2013年有较大幅度提高。三是积极清理存量资金。6月、10月和12月三次对我市预算净结余、预算结转、专户管理资金和收回的财政周转金以及预算已作安排、但预计年内暂无法支出的项目资金进行清理,并统筹安排主要用于市部分民生项目和项目。四是清查治理成效明显。认真贯彻落实和省指示精神,组织全市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对人均建筑面积超标的办公用房、企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占用办公用房、在职领导干部超标办公用房等进行了清退。组织全市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和严格公车经费支出专项行动。开展部门预算编制、会计信息质量、专项资金管理、重大项目监管、内部监督审计、“小金库”专项治理、“三公”经费使用等监督检查,依法对我市44个单位进行了财政监督检查。五是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改进部门预算编制方法,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全面采用“两下一上”方法,减轻预算单位工作量。开通国内首家财政非税收入网上缴费平台,缴费群众足不出户即可通过互联网自助缴交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六是财政信息公开实现新突破。包括党委、人大、政协、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等非政府序列在内的绝大多数市直预算单位都公开了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和2013年部门决算。进一步规范公开范本,细化公开内容,将非税收入和会议费新增纳入公开内容。广州市财政信息公开得到高度评价,财政透明度获评全网知名。

    (六)财政资金管理更加严格有效。

    对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清理整合,清理市级专项资金214项、230.69亿元,清理后,专项资金减少110项、38.39亿元,分别下降51%、17%。完成财政投资评审项目4574项,审减83.84亿元,审减率9.42%,有效节约了财政资金。通过集中支付审核,拒付违规资金申请649笔,共10.73亿元,确保了财政资金安全。清理回收2012年以前财政应返还额度,全部统筹使用,财政暂存款规模比年初减少67.1亿元。严控财政暂付行为,市本级财政暂付资金规模比年初减少74.1亿元。进一步加强社保基金和财政专户资金保值增值管理,编制社保基金保值增值计划,综合考虑各险种收支特点,制定长、中、短相结合的存款期限与比例,优化了存期结构,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益。此外,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本年度财政专户增量资金各商业银行存放比例,同时做好财政专户存量资金定期存款评审工作,逐步清理合并定期存款,减少存放银行数量,进一步合理配置财政专户资金存储结构,努力实现存放收益较大化。

    (七)政府债务管理成效显著

    先后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各区、县级市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全面防控债务风险的意见》、《广州市存量政府性债务化解工作方案(2013年下半年-2016年)》,切实落实各项化债措施,存量债务有较大幅度下降。2014年底,全市存量债务余额较2013年6月末下降26.7%。市本级2014年末债务余额与2013年6月末相比下降9%。预计2014年底全市一般债务率15.5%、专项债务率26.4%,我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处于较低水平。

    (八)党建工作上新台阶。

    局党委强化抓党建的主角意识,努力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及时传达学习,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党委中心组全年集中学习31次(计15.5天),远超每年集中学习8天的要求。努力用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发展,增强全局干部干事创业的决心,激发了深化改革的信心。二是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回头看”,抓好各项整改工作的落实,开展调整清理“裸官”等专项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进一步树立财政为民务实清廉形象。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按照新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任用干部,组织科级干部赴新加坡培训,开展干部轮岗交流,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全年提任处级干部16名,科级干部12名,转正16名,事业单位提拔六级职员3名,33名处、科级干部轮岗。四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把党建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根据机关处室、局属单位、注册会计师行业、老干部四类党支部的不同特点,分门别类地抓,定期分析支部建设形势,落实党支部工作制度,把各项制度列成明细表,定期进行督促和通报,确保了时间、内容、效果“三落实”;严格党内政治生活,防止党日活动庸俗化、娱乐化倾向;进一步扩大广州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党组织与党员“双覆盖”,抓好党带工青妇工作,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五是加强廉政建设。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加强廉政教育,要求干部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市纪委“十个严禁”和财政干部“五个不准”,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的行为,严肃处理。同时,注重加强顶层设计,探索建立源头治腐制度体系,健全智能化的财政资金风险控制机制,以“科技+管理+监督”的手段,加强“三平台一中心”财政信息化管理架构,积极推进“三公”经费预决算数据、行政处罚执行情况与市廉政风险智能防控体系对接工作,实现对财政资金的电子监控。全局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

    2014年财政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效果尚未显现,财政收入主要依赖传统产业,财政增收的新兴产业基础不够坚实。二是财政支出进度不均衡,部分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部分预算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全年支出进度偏低,年底单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占全年支出的比重为偏高。2014年对市本级8个项目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价,其中有3个“中”,1个“低”。三是个别区(县级市)一般公共预算中的非税收入占比过高,收支平衡压力大。四是个别区(县级市)暂付款余额不减反增。五是部分预算单位依法理财意识不强、财务管理松懈的现象还没有明显改善。六是干部队伍建设尤其是廉政建设仍有待增强,干部整体活力仍有待提升。

二、2015年财政工作安排

    2015年,是新《预算法》正式施行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受国际、国内大环境影响,“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将成为我市经济发展新常态,财政工作也相应面临新的形势和要求:

    一是财政收入由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需要我们克服速度情结,防止竭泽而渔,实现可持续增长;二是财政支出刚性增长与财力有限导致收支矛盾突出,需要我们有所为有所不为,在财力安排上体现预见性和科学性;三是财政改革开始触及深层次矛盾导致难度加大,需要我们凝聚共识、创新思路,推动财政改革向纵深发展;四是财政管理规范化、透明化的要求越来越高,需要我们进一步推进依法理财,不断提高财政工作水平;五是财政宏观调控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需要我们进一步发挥财政政策“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做好新常态下的财政工作,需要各级财政部门转变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法,力争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目标: 一是预算工作理念要明显转变。以新《预算法》颁布施行为契机,在全市深入开展新《预算法》学习活动,切实增强预算法治意识。二是财政体制改革要全面推开。《广州市全面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已按程序呈报,待市委审定后全面实施。三是调控经济职能要有效发挥。深入分析国际、国内经济发展形势,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和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促进经济加快发展。四是民生保障水平要持续提高。继续加大对民生事业的投入力度,切实提升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缩小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五是财政收入质量要更加优化。完善以税收收入为主、非税收入为辅的公共财政收入体系,促进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体系和税源结构,稳定地方收入来源。六是财政管理绩效要明显提升。逐步建立健全绩效目标设定、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有机结合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实现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为实现上述目标,2015年,市财政工作将主动适应新常态,研究发展经济的新路径,科学制定财政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新预算法

    将2015年作为“新预算法学习贯彻年”,在全市深入开展新预算法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各预算单位和财务人员全面理解、准确掌握新预算法的精神、原则和各项具体规定,真正把新预算法作为预算编制、执行、管理、监督活动的行为准则,做到依法理财、依法监督。认真梳理当前预算工作制度、做法中与新预算法不一致的地方,逐条加以整改。强化对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把对部门的监督从资金分配转向预算编制,查处按新预算法规定需承担法律责任的四类17种违法行为以及影响当前财经秩序的突出问题。

    (二)构建可持续的财政增收机制

    按照、省的部署,做好增值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资源税等税制改革工作,逐步提高直接税在税收收入中的比重,稳定地方收入来源。充分发挥政府领导、多部门协作的体制机制优势,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税,研究解决税源单一、结构不均衡等问题。深入研究影响经济发展的结构性矛盾,大力扶持第三产业和总部经济发展,培育有潜力、可持续的地方支柱财源。通过完善市区财权与事权划分,建立健全收入增长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各区发展经济、培植涵养财源和组织收入的积极性。

    (三)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

    贯彻落实《广州市全面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推进:逐步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市区财政管理体制;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体系,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实施中期财政规划;完善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及财政政务公开制度机制,进一步打造“阳光财政”;按部署推进税制改革,争取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任务;进一步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将政府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积极向省申请发行政府债券,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推广和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快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建立项目资金绩效激励约束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推进经营性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推进公共资源管理、公务员薪酬制度及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四)多措并举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在促进经济增长中“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通过财政贴息、专项补助和优惠政策等形式,推动经济增长方式向内涵型、效益型转变。继续安排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资金40亿元,支持新能源汽车研发、超级计算机中心等重大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和重大产业化发展项目,加快生物医药、光伏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支持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以及南沙港三期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认真落实鼓励就业、创业各项优惠政策,努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稳步扩大社会消费需求。大力扶持民营经济发展,进一步健全担保和再担保体系,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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